发布日期:2021-11-25 17:41:02 来源:工资中心 作者:工资中心 责任编辑:办公室管理员 浏览量:54000
一、办理事项: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审批
二、办理单位:市本级工资发放中心
三、法规政策依据:《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》商财办工[2019]3号第十四条、二十五条
四、受理条件:市级新增财政供养人员
五、办理程序:
1、市编办领取《编制卡》;
2、市人社局领取《增人计划卡》;
3、工资管理科初审,如增人单位有空缺编制,制发《商洛市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审批表》;
4、工资发放科盖章;
5、用人单位审核盖章,并将《审批表》送财政部门分口管理科室,按程序送分管领导审查;
6、经过审查后,由市财政局工资科汇总报送局长,最终送市政府审定;
7、市政府审定后,工资中心办理登记台账事宜;
六、需提交材料:编制部门核发的《编制卡》(提供原件,收复印件);组织、编制、人社、财政部门核发的《增人计划卡》(提供原件,收复印件);组织、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通知或聘用通知(提供原件,收复印件);组织、人社部门确定工资标准的批准文件和审批表(提供原件,收复印件);《工资转移通知单》(专指工作调动人员);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;
七、办理时间 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(法定节假日及夏时制除外);
八、办理时限:即时办理;
九、办公地点: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财政局综合楼605工资管理科;
十、联系电话:2388659
十一、监督投诉电话:2180253 23126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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